考慮到市民的實際需求,為方便市民購買春聯、年畫等節日用品,潁州區2022年春節期間節日用品臨時擺放點設置如下:
2022年1月23日至2月15日(農歷臘月二十一至正月十五)。

1.設置路段內只限經營春聯、年畫、花燈等節日用品,嚴禁擺放其他物品。
2.攤主要文明誠信經營,自覺維護好攤點周邊衛生,不得亂倒垃圾、亂潑污水,不得亂貼亂畫,不得占用機動車道、盲道,不得堵塞交通,不得損壞公用設施,不得噪音擾民,要服從執法人員的管理。3.各區城管執法局必須統一設置帳篷,統一編號管理,落款為某區城管執法局;每人只能申請一個攤位,攤位設置后無人經營要及時撤除;嚴禁兜售煙花爆竹、大盤香、孔明燈、黃草紙、冥幣;道路交叉口50米之內禁止設置攤位。4.各臨時經營點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,以及人群的指揮和疏導工作,杜絕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現象。5.除臨時經營點以外,嚴禁在城區其它區域擺攤設點,違者由各區城管執法局依法處理,凡違反上述要求的各類銷售點,由各區城管執法局依法處罰或取締。6.各區城管執法局務必在2月16日(農歷正月十六)將各種臨時設施徹底清理拆除回收,2月17日(農歷正月十七)恢復正常督查考評。